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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创业投资最好的发展环境,是母基金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安全保障。长江产投公司作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母基金管理中心以及湖北省引导基金受托管理主体,坚持守法合规的经营底线,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价值化”的原则,推动母基金业务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长江产投公司参与受托管理湖北省政府引导基金,按照“基金+产业”“基金+区域”“基金+园区”等模式,与地方政府及社会资本等合作设立分母基金(专项基金)或子基金开展投资运作。国有资本如何依法依规运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发挥更大作用?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提出十七条政策举措。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推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二十一条政策举措,旨在打造股权投资高地,吸引更多资本助力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
为推动母基金业务法治化发展,在此基础上,长江产业投资集团制定长江创投、长江产投等2支国资母基金的运行管理办法及相关操作指引,设立母基金管理中心和基金管理人平台,实现业务分离与有效协同。母基金管理中心按照“法务、合规、风控、内控”一体化建设原则,出台母基金业务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操作指引;按照基金全链条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原则,将法治要求贯穿基金方案设计、立项审查、尽职调查、专家评审、投资决策、签约出资、投后管理等各环节,实现法治在基金业务“募、投、管、退”等流程全覆盖,有效防控基金合规风险。
截至目前,长江产业集团依托长江创投、长江产投等2支共500亿元的国资母基金,设立了3支功能性基金、5支重点产业发展分母基金、一批行业及重点区域发展子基金,形成覆盖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2+3+5+N”基金赋能体系,累计发起设立基金180余支,参股基金群规模超7000亿元,投资项目超4000项次,为湖北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活水与资本支撑。